事关中小学收费!广东拟出新规


近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
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通知》)
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提出
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
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
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
不得跨学期或学年收
学校提高学费标准
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坚持非营利和学生自愿原则
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
按学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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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兴杏坛微信编辑小组
素材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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