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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河湖法官”!佛山南海创新河湖治理模式

佛山水利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海法院”)与南海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南海区河长办”)在南海区丹灶仙湖氢谷党群服务中心签署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河湖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同时举行了“河湖法官工作室”的揭牌仪式。南海区副区长、区河长办主任曾法强,南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选才等领导出席此次活动。

南海法院与南海区河长办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河湖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方志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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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机制

确保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

“河湖长+河湖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旨在通过法治手段加强河湖生态保护,实现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执法监督等目标。南海法院与南海区河长办将共同构建“联合会商、河湖法官、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保护、联合打击”六大机制,确保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

《意见》强调了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并探索建立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计算方式及标准,以促进受损水生态环境的实质性修复。

活动现场,曾法强为三位法治副河长(河湖法官)颁发了聘书。河湖法官将作为河湖长的法律顾问和助手,利用审判业务优势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依托“河湖法官工作室”解决河湖生态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难点。

南海区举行了“河湖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方志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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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美南海”生态建设

进入“行政+司法”协同发力新阶段

万选才表示,这一协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绿美南海”生态建设进入了“行政+司法”协同发力的新阶段。河湖法官将在依法办理环资案件的同时,积极配合河湖长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开展以案说法,讲好生态保护故事,并通过“枫桥经验”化解涉河湖纠纷,让绿水青山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澎湃动能。

活动现场,曾法强为三位法治副河长(河湖法官)颁发了聘书。方志亮/摄

曾法强对南海法院在生态环境纠纷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河湖长+河湖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对南海区河湖治理体系的重要完善和补充。他呼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共同守护好南海区的绿水青山。

南海区的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加强了河湖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通过“河湖长+河湖法官”的协作机制,我们期待南海区的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改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 / 吴晓楠

校审 / 山水务微信公众号编辑组

来源 /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