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北滘开展餐饮油污堵塞排水管整治行动→
魅力北滘 2024-08-16 21:24

畅通城市“血管”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为加强北滘镇水环境整治和水污染防治,畅通城市“血管”,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顺德区正推进顺德区群力围、石龙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及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但由于部分餐饮店油污排放不规范、造成刚建成的污水管道出现严重的淤积堵塞问题,严重削弱排水设施的功能和联围项目整治成效。

为此,8月6日,由北滘城建办牵头,联合镇执法办、市监所、生态所及经发办等多部门,开展碧江社区餐饮店油污堵塞排水管道问题整治联合行动,检查组一行仔细查看碧江社区内部分餐饮店废水排放情况,重点检查餐饮店油污堵塞公共排水管道问题、是否设置隔油池处理设施、是否定期清疏、是否存在混接错接等情况。

随之而来的油污排放问题,已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全面巩固辖区内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引导餐饮商家规范排污排水。

餐饮店里隔油池

现场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餐饮店已设置的隔油池长时间缺乏清掏,所以导致油污堵塞市政管道。工作人员现场已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要求店铺负责人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店铺,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严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市政管道堵塞情况

接下来,北滘城建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以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加强对排水户监管力度,会同有关村居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乱排不反弹,彻底解决由餐饮业油污排放引起的管道堵塞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执法处罚措施,巩固联围治水成果,保障城市排水系统的畅通无阻,维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现场检查照片

现场检查照片

法律链接

一、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区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违法行为
处罚法律依据

《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区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排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
处罚法律依据

《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从事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违法行为
处罚法律依据

《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ND

来源:北滘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编辑:陈晓霞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