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乘客“开门杀”,谁担责?|法治勒流—“勒”法微剧场
匠心勒流 2024-08-16 21:06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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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法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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