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分别标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新规来了
容桂发布 2024-08-1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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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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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表示
苦“充电收费贵”久矣

8月12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
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
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
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
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通知》称将自2025年1月1日起
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通知》提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推动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抓紧进行改造调整。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不能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广东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三零”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尽快实现向非电网直供电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可结合实际情况主动承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减收、免收服务费。

这些年来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了
我们常用的交通工具
但是充电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此次新规的发布
不仅可以引导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的合理定价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还能促进充电设施的
安全建设和有效管理

除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
电动自行车车主也应该
注意充电安全

快来学习电动自行车
安全充电使用指南!

来源丨珠江商报、广州越秀发布、中国应急管理、广东消防
编辑丨伍嘉琪
审校丨王颖期 黄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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