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车一号
每辆车都有唯一的专属车牌!
但在现实生活中
有些车主为逃避停车缴费
而给车牌“变脸”
让它拥有两副“面孔”
结果……
近日,里水交警中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号牌为贵D***26棕色小车形迹十分可疑,有套牌逃避缴费的嫌疑。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车进入停车场前车牌是正常的,与后车牌一致,出场时前后车牌就变得不一样。

很快,民警就找到了嫌疑车辆。经检查,该车牌的其中一个号码,被车主用贴纸实施了遮挡替,民警立即通知车主占某到场协助调查。
据占某交代,为了逃避收费他购买了字帖,每次进入停车场时用自己的车牌,出去时把数字“6”贴上去,遮挡了原来的“5”进行逃费。占某以为这种“变脸”能瞒天过海,谁知最终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据统计,占某多次出入停车场逃费竟达到数千元,交警部门依法对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不要为了贪便宜、图小利
不惜以身试法
RECOMM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