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规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为新征程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佛山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认真梳理《决定》部署的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任务,细化落实举措,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佛山全面深化改革。


一
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服务保障经济体制改革。
佛山司法行政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出更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法治建设改革创新亮点;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切实发挥年度述法与督察考评的“双轮驱动”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市区镇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大力推广“粤执法”应用;深化府院联动,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非诉执行良性互动机制,探索推进行政复议官制度试点,推动行政争议有效解决。

二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佛山司法行政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推动市属国企全面开展合规管理,推行包容审慎、涉企“综合查一次”和执法“观察期”制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的干扰;鼓励和引导律师开展专业化定制化合规法律服务,指导企业自主开展合规管理,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把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确保政府行为依法合规。

三
加强制度供给,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佛山司法行政将继续做好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项目出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进政府立法联系点建设,针对新业态、数字化前沿问题加强立法调研,持续助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专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对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持续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佛山实践相匹配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四
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品质,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建设。
佛山司法行政将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更多细分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服务产品,加大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力度。优化金融仲裁流程,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完善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等便民措施。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公证等行业单位监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领域法律服务新需求。深化“一部门一项目”培育活动,推进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建设,持续打造佛山特色普法品牌。

五
全面塑造涉外法律服务新优势,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佛山司法行政将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涉外法律服务品牌、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等方面,深化院校人才共育,邀请有较高涉外法律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指导,培育专业化、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加强佛山本土企业涉外法律事务的研究,促进法治文化交流,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我市执业提供便利条件;指导重点培育律师事务所加强涉外业务团队建设,推动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佛山司法行政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抓手,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普法强基等工作;不断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推动安置帮教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落地,提升“智慧社矫”水平,持续开展“向阳计划”,为未成年人社矫对象就业提供精准服务;积极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地域个性的人民调解新模式,以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为着力点,深化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做活商事调解,指导商事调解组织以市场化方式对贸易、投资、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用法治呵护群众美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