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0时许,陈先生把电动自行车停靠在公共充电桩充电,且未及时断电。4小时后,车辆自燃。附近的租客被惊醒并拨打110求助。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松岗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并成功扑灭火情,现场共4台电动自行车被烧毁、公寓二楼空调外机也被损坏。消防部门到场后调查发现,陈先生车辆在充电2小时满电后,未及时断电,导致电池过热、车辆自燃。

陈先生表示,他长期保持“开完就充”的习惯,甚者一天内充电十余次,殊不知导致电瓶提前老化,酿成火情,不但车辆报废,还要赔偿他人损失,这令他十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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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黎银妍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