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树木需规范,莫让“修绿”变“毁绿”
白坭发布 2024-08-02 23:51

如何规范修剪城市树木

这里“藏”着大学问

修剪季节

常绿树种一年四季均可修剪,以春季或初夏修剪为宜。不耐寒树种,应在早春修剪。除萌和清理干枯枝的修剪应随时进行。极端气候(如强风、暴雨、冰雹等)造成树体倾斜、倒伏、枝杈劈裂、折断等损伤状况的,应及时修剪。

修剪程序

对城市园林树木实施回缩树冠单次修剪量大于1/3的,应将修剪方案征求属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方可实施。除消除安全隐患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树木进行过度修剪。

修剪技术要求

修剪时应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大后小、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操作。协调处理树木与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安防监控等设施的关系。当树木与相邻建构物发生冲突时应及时进行修剪。 

常见树木修剪示意图

常见不当修剪:

(1)截干式修剪

(2)过度提升树冠

(3)偏冠修剪

(4)狮尾式修剪

(5)修剪切口扯脱树皮

(6)残留枝柄过长

(7)修剪切口不齐平

(8)修剪切口过大且未处理

(9)平贴树干修剪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在城市绿地内,禁止违反有关规范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破坏树木根系。违反该项规定,可以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树木死亡的,可以处每株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丨白坭镇综合执法办

编辑丨丁健迪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