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创新实施“2252”工程,做好高明“土特产”文章,年内评定一批“明厨”“明菜”“明店”,通过评比前、中、后期全覆盖宣传推广打响高明乡村美食和旅游品牌。
高明区范围内各餐饮企业、经营户、传统美食及特色小吃店均可报名参评。报名资格详见下文。
1.本批次“粤菜师傅”餐饮“明店”报名单位推荐的厨师和菜肴。2.往届高明“粤菜师傅”餐饮“明店”获奖单位推荐的厨师和菜肴。3.上届已获评定的“明菜”、“明厨”不可重复申报。
特别提醒:上述奖项为税前金额,需开具符合要求的凭证提交至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发放;相关奖项发放将遵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的要求。
1.参评单位需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企业品牌建设。
2.餐饮经营时间满1年以上。合法合规经营,近1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等不良经营记录,无影响恶劣的投诉事件发生。
3.店内菜品具有一定特色及地方传统风味,能体现高明味道,并追求研发创新,具有良好的信誉口碑;获评高明区“粤菜师傅”餐饮“明店”后,承诺继续做好高明本土特色食材、菜品和饮食文化的宣传,宣传途径包括但不限于餐厅装修、本地菜品创新、网络宣传等,大力支持全区粤菜师傅专业技能人才培育工作。
4.有良好的餐饮消费体验,菜品质量过硬,就餐环境舒适,服务良好周到。
5.能积极做好文明餐桌落实工作,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6.能积极主动参与区内举办的各类节庆、对外推广宣传等活动。
1.申报“传承明店”:需在本地连续经营至少15年以上,有“父承祖业、子承父业”或名师带徒的传承性,有地域性、家业或技艺继承性、工艺独特性;需同时报名今年“明厨”“明菜”评比,但今年第一批已参加“明厨”“明菜”评比的,本次可只报名“传承明店”评比。
2.申报“濑粉明店”:以经营高明濑粉为主,或高明濑粉为店内重要菜品,产品口味纯正、特色明显、品质稳定,在本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除2024年第一批认定的“明店”不可重复申报外,其它店均可申报。可同时选报“明厨”“明菜”评比。
3.申报“茶市明店”:日常提供粤式茶点服务,积极宣传推广高明特色美食与粤式茶点文化,具有足够的产品制作能力,能制作足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粤式茶点。除2024年第一批认定的“明店”不可重复申报外,其它店均可申报。可同时选报“明厨”“明菜”评比。





由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评比团人员,报名完成后进行初审,对各类别初审排名前十五的店铺进行实地评比,最终统计分数得出前十名。如通过初审的商家数少于15家,则按三分之二的比例设定奖项。组织评比团从硬件设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明厨亮灶、就餐环境、服务品质、文化特色、餐品质量、消费投诉处理等方面分两批次进行评选。每个类别独立排名,每类别分数前十名获得相应“明店”称号。计划评选出30位“明厨”、30道“明菜”(本批次评比结束后,与第一批“明厨”“明菜”成绩共同排名)。评选活动将突出高明地域特色,鼓励在菜品创作中融入佛山十大文化及高明书院文化、红色文化、贝丘文化、柿子美食等元素。

“明厨”“明菜”报名
各参评单位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4929761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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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