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长高”?南庄铁腕整治!
禅城南庄 2024-07-30 22:18

近日
南庄多部门联动拆除绿岛湖某小区
三座别墅的违法加建部分

南庄多部门联合执法

前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绿岛湖某小区部分别墅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加建的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约谈违建当事人,向其详细说明违建的安全隐患,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整改
此后,执法人员也多次联同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约谈当事人,继续向其阐释违法建设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当事人自行整改,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但违建当事人对此置若罔闻,迟迟未着手整改,反而一意孤行继续加建。

在多次劝阻无效后,南庄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开出《强制拆除在建违法建设决定书》,拟对其违法加建进行强制拆除。违建当事人在收到《决定书》后,主动联系执法人员,表示愿意配合自行拆除加建部分,将别墅恢复原状

7月25日,南庄执法队联合多部门到场监督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场,施工人员利用切割机、炮机等工具进行拆除,目前施工仍在进行中,预计10个工作日完成拆除

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拆除

近段时间以来,南庄执法队加大对绿岛湖小区违建的治理力度,依法采取电子封条查封施工现场、联合供水供电部门实施停水停电及强制拆除等多种行政强制手段,对小区违法建设实行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铁腕整治,打消违法建设者侥幸心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整治态势。

下一步,南庄执法队将持续开展铁拳治违不放松,抓早抓小,营造别墅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良好氛围。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来源 | 南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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