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南海市监部门提醒→
梦里水乡 2024-07-26 18:15

“多少钱一斤?”
是农贸市场里面最为频繁的声音之一
街坊们通常采用“斤”对商品进行定价
因此部分商家出于方便
可能会购买“市斤秤”进行称重结算
  但这种行为已被明令禁止!!

市斤秤:500g标准砝码显示数值“1.000”,按照1斤价格结算。

明令禁止销售市斤秤等
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公布,并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以外的其他计量单位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历史上市制单位主要包括市尺、市亩、市斤等),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简而言之,该办法已明令禁止使用“市斤”作为市场贸易结算所用,应当采用千克(公斤)等法定计量单位。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因此,电子秤销售商户不能销售“市斤秤”商家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市斤秤”的行为也容易造成示值歧义,不利于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出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加强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管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要求,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是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规范化管理计量器具
限制使用杆秤

据了解,为保证市场公平交易,加强计量器具的规范化管理,早前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通知》

里水君提醒各位商户
销售具有计量作弊功能
没有铅封等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市斤秤”等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将受到没收计量器具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大家需注意勿销售、使用此类计量器具

除加强计量器具规范化管理外

南海一直进行着常态化计量监管
严厉打击使用“鬼秤”不公平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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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郑晓琦
校对:麦显镶
审校:郭璀、廖玟婷吕燕珊、黎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