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血青春,从军报国



南庄镇2024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一
应征对象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应(往)届全日制院校大学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
应征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下半年征兵工作从2024年7月份开始,2024年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三
应征报名渠道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应征报名。
现场报名:
南庄镇武装部或各村(社区)进行现场报名。
四
应征入伍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即日-2024年8月10日18时)
第二步:体格检查(7月28日-8月15日)
第三步:政治考核(8月10日-8月30日)
第四步:役前教育(9月1日-9月14日)
第五步:预定新兵(9月10日)
第六步:批准入伍
五
应征入伍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而英勇奋斗。
征兵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奖惩情况、本人出(国)境情况、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六
应征入伍基本身体条件要求
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体重: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视力:
(一)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二)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三)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
大学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 当兵可提干
全日制本科大学毕业生入伍后,符合军队有关规定的,可直接升为军官。
★ 选军士可拓宽
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毕业生入伍后,符合军队有关规定的,可改选军士,本科毕业生为中士第二年,专科毕业生为中士第一年。
★ 免试专升本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从2022年起,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 考研可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参加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条件可免初试。
★ 安置有保障
退役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军士服现役满12年;(2)个人获得战时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4)烈士子女。
★ 就业有保障
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国企招聘有专门的优待政策。
★ 各种优先
入伍大学毕业生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
八
南庄镇征兵办以及各村(社区)咨询电话

2024年下半年征兵火热进行中,有志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相关情况可咨询各级征兵办。
九
禅城区廉洁征兵监督员联系方式
黎惠卿 13929914234
南庄镇廉洁征兵监督员联系方式
关志荣 18316490352
冼国新 18927277100
十
廉洁征兵“十不准”
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等。
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纪问题。
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十一
廉洁征兵“十严禁”
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借征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等财物。
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严禁私自截留、挪用、调整征集名额。
严禁县(市、区)之间相互调整征集指标、去向。
严禁违规签署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结论。
严禁未经会议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严禁借回访新兵之机组织购物、旅游等无关活动。
严禁私自与部队协商送不合格新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