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事关这个行业→
魅力北滘 2024-07-10 20:33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天气

一些餐饮商家为图方便

将店内废水直排河涌

导致现场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

为加强河涌沿岸餐饮行业废水管理

有效解决餐饮废水直排河涌问题

近日,北滘镇组织开展

餐饮行业废水直排河涌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北滘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建办、

市监所、生态环境所组成行动组

对我镇西海、水口、林头等片区餐饮店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小北带你现场直击

检查发现,西海六丰围涌石南沙涌段的某餐饮店,店内厨房洗碗台有一条管道未接入已设置的隔油隔渣池,洗涤废水直接排到外环境,检查组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废水直排外环境的行为,将洗涤废水接入隔油隔渣池处理。

林头下涌的某农庄,厨房餐饮废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直接排入河涌,由于该片区正在开展联围整治管网施工,检查人员对该农庄开具《排水许可管理检查建议书》,要求其与当地村委、管网施工方积极对接,尽快将餐饮废水接入新建的污水管网。

本次联合整治行动共检查餐饮企业10家,发现餐饮废水直排河涌问题3个、餐饮企业内部管网破损渗漏问题2个、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问题2个,各职能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分别下发检查建议书或监察记录表,责令餐饮企业限期整改。

下阶段,我镇将继续重点关注餐饮废水直排河涌问题,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合力督促河涌沿岸餐饮行业做好废水处理工作,不断提升我镇水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八十三条第三款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北滘监督管理所

编辑:陈晓霞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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