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九江镇组织镇内沙口社区、河清社区、海寿村等三个涉渔村(居)工作人员及镇内在册船主和涉渔乡镇船舶船主,开展2024年开渔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近期九江镇开展西江航道安全、商渔共治、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相关情况,强调水上交通及水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7月1日开渔后,九江镇农业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渔船停泊点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并向渔民派发渔船安全生产手册和渔船安全生产告知书等资料。


检查人员
对广泛渔民朋友呼吁↓↓↓
临水作业必须要穿戴好救生衣,不要在桥区、主航道等危险水域捕捞;
出艇前检查好船艇情况,特别是检查好渔船定位装置是否正常运作;
捕捞时要加强瞭望,夜航时一定要亮信号灯,时刻打开AIS(渔船定位系统),确保渔船能被(商船)看到;
“三防”预警期间要配合镇村,落实好“船入港,人上岸”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渔民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用渔船实施非法搭客、载人钓鱼等非捕捞行为。

渔船安全生产直接关系
渔民自身安危和家庭幸福
为切实保护渔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必须坚决防止
渔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20年10月2日,南海区渔政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10月2日早上,西樵镇平沙岛附近水域有渔船载乘游客过渡。接报后,渔政执法人员立即驾驶执法快艇前往举报所称的附近水域巡查,现场未发现渔船载乘游客。随后,渔政执法人员查看高明渔政码头的视频监控发现:10月2日7时34分许,高明区荷城公园对开水域行驶中的粤南海渔00XXX船上乘载人员共14人。据此,当事人涉嫌实施非法载客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严禁渔业船舶非法载客”的规定。

1、“粤三渔8XXXX”船夜间航行和捕捞时未按规定显示号灯,以至于他船在夜间会遇时无法及时发现该船,并采取有效避让行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一)项的规定;
2、“粤三渔8XXXX”船船员陈某某捕捞作业过程中未对其周围情况进行充分瞭望和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违反了《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六条的规定;
3、“粤三渔8XXXX”船在主航道内从事捕捞活动,影响了商船的正常航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第二十六条和《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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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广东应急管理
编辑:佛山新闻网 关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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