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生态环境工作、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为群众办实事
石湾持续行动!

提“气质”,净“水质”
近日,为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局长张宝贤,总工程师何锦英到石湾镇街道走访调研,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委员苏浩青,石湾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及城建水利办相关负责人陪同。一行人首先到亚艺公园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亚艺公园周边情况,要求强化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在石湾镇街道座谈时,张宝贤详细听取了今年生态环境工作汇报。她强调,石湾要进一步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谋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推动辖区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全力以赴提“气质”、净“水质”,抓严抓实抓细,突出亮点。在大气质量防控方面,要重点关注烟花燃放、汽修低效治理设施淘汰、餐饮油烟规范治理及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要注重黑臭水体反黑反臭、村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工作。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所长苏正林表示,石湾将进一步加强区镇互动与部门联动,在石湾镇街道环委办的统筹下,环保与水务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力加压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将聚焦突出问题,严防汛期水体污染,拿出长治长效措施,确保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同时,将强化源头治理,坚持管控结合,科学有效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响,以扎实有力措施保障空气质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绿色护考,按下“静音键”
在中高考期间,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宁静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切实解决考生及家长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石湾镇街道对2024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决按下“静音键”,全力开启“绿色护考”模式。
前期,相关部门通过印发公告、发布倡议书等方式,以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公众和社会各界自觉减少产生噪声的活动,引导工业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驾驶员自觉减少鸣笛。
环保部门加大对石湾考区周边500米工业企业的排查力度,严格管控工业噪声污染,消除噪声隐患,实行提前介入、严格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执法人员鼓励动员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在考前及考中尽可能停止产生噪声的生产活动,避免对考生休息、学习及考试产生影响。
同时,石湾镇街道组织环保、城管、公安、城建等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实施有效监管。加强居民住宅区以及各考点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排查,加强夜间噪声污染排查。严格落实广场活动时间及音量控制相关规定;加强KTV、酒吧等娱乐场所管理,防止噪声扰民;在考试期间环保部门暂停办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手续。
在考试期间,执法人员对华英中学、绿景中学和澜石中学等考点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开展巡查,严控商铺店面使用高音喇叭揽客、商贩叫卖、汽车鸣笛等行为,对考试期间发生的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坚决杜绝周边噪声对考试造成影响。


消防培训不停歇
近日,石湾镇街道卫健办联合沙岗村委开展石湾镇街道“安全生产月”消防培训活动。
此次活动邀请了街道消防所消防员到场为辖区内居民、幼儿园老师、医疗机构、商铺负责人、街道卫健办和村委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器材的使用教学,通过实际操作让相关人员掌握关键技能。


消防培训活动现场。

培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亲手操作,对灭火器的使用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认识。除了灭火器的教学,活动还重点指导了消防喉接驳和使用方法,消防员向培训人员特别强调并指导拿喷头的手势和站姿。
此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培训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进一步筑牢防火安全底线。
单位、机构要避免发生火灾,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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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检查
防火检查是单位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详细检查测试,是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一种主要形式。单位安全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大型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每位员工都要养成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对本科室区域进行防火检查的习惯。重点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锁闭情况,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等。
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是指明确人员按照一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防火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苗头,扑救初起火灾。
单位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针对消防监督检查以及单位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①确立隐患整改部门和负责人员;
②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期限;
③确立整改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无法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⑤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复查。
⑥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复查。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转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组织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参加消防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同时还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合单位实际的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演练
消防演练是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同时也是增强预案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
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演练前应告知演练范围内的各部门人员、外来人员演练相关事项;演练中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问题,修订预案内容。
来源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石湾镇监督管理所、石湾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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