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来了
不少家长会为自家的孩子
报上一两个兴趣培训班“充电”
然而,近年来不少教培托育机构
频被爆出因经营不善停业“闭店”“跑路”
家长们如何慧眼识珠
找到“心水”兴趣班呢?
别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来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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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选择商家
应充分了解商家的证照资质和信誉,清楚了解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理性合理消费
保持理性,不被商家承诺的“超抵”优惠诱惑,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时间安排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选择商品或服务。
签订消费合同
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务必要事先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再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同时避免一次性充值金额过多或签订服务时间过长的合同。
保留维权证据
一定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若遭遇商家恶意卷款跑路,涉嫌存在诈骗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个别商家可能会引导消费者
选择预付式消费
但广大消费者务必要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谨慎理性选择


部分商家并未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件或备案,往往对外以“医美机构” “培训学校”等名义提供医疗美容和教育培训服务。

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大幅折扣和赠送次数(课程)是诱骗消费的两大“特点”。不少商家利用一些节假日搞优惠促销活动,促销期间对消费者制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假象,诱导消费者购买服务。

在预付式消费实践中,商家一般不会与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内容进行协商,也不会提供书面合同。部分商家有提供的预付式消费合同也往往会出现限制消费者权益条款,诸如“本店有最终解释权”“有效期过,概不退款”“遗失不补”或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预付式消费中,商家因经营不善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让给新接手的经营主体或同行业经营主体,但接手的经营主体拒绝给消费者继续按原来条件使用预付消费卡的情况。

部分预付式消费商家缺乏诚信经营意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关门停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部分商家收取预付费用的目的并不是从事经营活动,而是利用预付式消费模式,吸纳大量消费者的预付资金,然后卷款跑路。

预付式消费属于一种合同消费,商家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多数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很少提供书面合同,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往往因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商家承诺义务,从而出现维权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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