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佛山一男子非法安装标志灯具被查处!

然而
佛山一名车主为图便利
私自给车辆安装上标志灯具
结果被交警当场查处!

近日,三水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南街道锦翔路执勤期间,注意到一辆银色小车上有一盏不同寻常的“灯”。只见该车车顶上安装了类似特种车的标志灯具,但其车身并无特别标识,车牌也只是普通蓝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三水交警大队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