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儿童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遗弃小孩
不仅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更是触及了法律底线!
今天,民政君为您普法

“遗弃罪”被称为
“最容易被忽视的罪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九条: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如果是以不抚养孩子为目的,将孩子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且遗弃者不希望被遗弃的孩子死去,仅仅是为了将自己应承担的抚养义务转嫁于他人,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遗弃导致孩子重伤或死亡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根据民政部、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事务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83号)规定: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每一条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既然让孩子来到世界上
就要负起应尽的责任
让每一个小天使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来源 | 杭州民政、雉水民政
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