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感染风险,1月16日上午,杨和镇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镇长谭有恒组织公共服务办、市监所、综合行政办、农业农村办、宣传办等部门,分别对辖区内各集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实地督查。

本次行动以“四不两直”方式重点督查杨和镇“1110”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活禽交易市场的清洁、消毒以及落实统一休市制度情况等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我镇各集贸市场落实防控措施情况总体较好,辖区内各市场及其周边未发现有活禽交易现象,落实防控措施及休市制度情况良好。但个别市场存在场地清理不够彻底、公告张贴不够显眼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管理方立即整改,并派发相关宣传海报和宣传小册子,向禽类经营户、来往群众讲解禽流感相关预防知识,提醒群众注意个人卫生,降低感染风险。
副镇长谭有恒现场强调:一要全面落实好市场管理方主体职责,督促经营者履行责任,在统一休市期间,不采购、不存放、不暂养、不销售及不宰杀活禽等,严格落实“1110制度”;二要加强居民区周边管理,要加大打击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居民区无证销售活禽行为的查处力度;三要建立市场管理自查制度,发现本市场存在违规宰杀现象,立即进行清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查处。根据《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活禽经营市场每月休市时间的通告》(佛卫〔2023〕2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全市活禽经营市场实行每月一休市,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每月16日至18日休市3天,每年4月至10月的每月15日休市1天,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开始休市。
休市期间,所有活禽经营市场不得进行活禽交易,清空存栏,做好市场清洁消毒工作。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市场,准许经营生鲜家禽产品,但要加强清洁消毒。对活禽市场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审校:夏紫莹、邵禺铭、谢婷婷、罗慧珊、李颖、何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