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陈村这家企业被立案处罚
绿色陈村 2023-11-2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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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

不可无证上岗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陈村镇持续开展特种作业专项检查,查处了1起典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现对上述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企业负责人引以为戒。

案件简况

2023年8月28日,陈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的佛山市凯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员工在使用1台电焊机进行焊条电弧焊作业,企业员工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核查,执法人员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也未能查询到上述人员的证书信息

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员工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并对佛山市凯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企业聘用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人员进行焊接作业。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处20000元人民币罚款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焊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均属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自2023年5月15日起,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陈村镇人民政府在此提醒广大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及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个人从事特种作业,需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须聘请持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人员进行生产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合规操作。切实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勿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哪些人需要考?

如果从事的职业

属于应急管理部门应认定的

特种作业范围

都需要单独取得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

具体包括以下11个类别

54个操作项目(工种)

需要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经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完成相应的学时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报考试,通过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才能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来源:陈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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