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顺德区建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材料受理工作安排如下:
顺德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6-26日(工作日)。因申报材料需统一汇总报佛山市,逾期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顺德区将不再受理,请申报人按规定时间提交。
顺德区人社局受理服务点:佛山市顺德区人才职业发展促进会(顺德区大良智城路9号云谷广场D3栋四楼428室),电话:0757-22223761、0757-22229323。
预约方式
关注“顺德区人才职业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进入“预约服务”进行预约。(注意:一个预约号仅能办理一份材料的业务,若需提交多份材料请多次预约。)
申报有关事项
(一)网上申报网址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见: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275634.html。
(三)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该职称管理系统申报评审,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有关表格填写提示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表格填写参考样板(2023版)。除纸质申报材料外,申报人需提交以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以word/excel格式,一人一文件夹),内容包括:
①表二《评审表》。
②表三《(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③《申报2023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名单汇总表》。
④《申报建筑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论文(著作)鉴定表》。
⑤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申报专业范围参考表

请各申报人务必按照参照表选择申报的专业。
来源:顺德区人才职业发展促进会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楠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张家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