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期,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查处了一起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涉案的某仓储服务部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该行为已违反了《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随后,该仓储服务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出的警示告诫书依法依规落实了整改。
近日,观察期届满,该仓储服务部负责人到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办公室接受了批评教育,并承诺在后续的经营活动中加强对贮存物料的覆盖,同步强化地面清扫和洒水、定期开启喷淋装置、出入口设置洗车槽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上图为该仓储服务部整改前,存在扬尘污染源未落实降尘措施的问题。
这是西南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本年度内第三次探索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观察期制度,是西南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表现,也是遵循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文件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的有效实践。

上图为该仓储服务部整改后,清理露天扬尘污染源,在车辆出入口设置了洗车槽,并落实喷淋洒水降尘措施。
环境违法行为观察期制度面向列入省人民政府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行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轻微的且适用观察期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时,执法部门优先适用警示告诫、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企业在观察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该制度是生态环境领域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要求执法人员精准检查、主动帮扶、包容执法,用更细致的功夫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绣在同一幅画卷上。
但执行观察期制度并非纵容违法行为,更不是违法违规企业可随意挥霍的“免死金牌”。在此,西南生态环境监管所特别提醒,并非所有环境违法行为皆适用观察期制度,各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底线思维,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坚持走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来源:西南街道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燕文
审校:西南街道宣文旅办、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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