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普法 | 离婚谈了新男友,前夫却总半夜敲门……
绿色陈村 2023-11-07 20:06

“我们已经离婚了,他还经常半夜偷偷摸摸闯进来,说要找出‘野男人’,我被吓得快‘神经衰弱’了!”
阿曼在顺德区妇联维权站诉说她最近的烦恼,表情生气又无奈……
(本文出现的案例均已经当事人授权,部分信息已作模糊化处理)
我叫阿曼,多年前来到顺德工作,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阿泉。
我们在热恋期十分甜蜜,他很在意我的感受,时不时会给我小惊喜。所以,当他提出领证时,我答应了。
婚前,阿泉买了一间商品房做婚房,是他给的首付。婚后,我把重心转向家庭,养育两个孩子。
渐渐的,阿泉经常夜不归宿,喝得烂醉才回家,他最初说是由于要工作应酬,后来次数越来越多,他就不再伪装了,说自己压力大得喘不过气,要和朋友喝酒解压。
每次喝完酒回家,他都乱发脾气,边骂边摔东西,常把孩子吓得大哭。
我不希望两个孩子没有完整的家庭,刚开始还选择忍耐。为了帮补家里,我还找一些直播带货的兼职。但阿泉消停两三周后,又继续“酗酒”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多次劝阻、争吵,终究磨灭两人的感情,十多年的婚姻到了尽头。
我们算是和平离婚。经过友好协商,约定大儿子归阿泉,一起随爷爷奶奶在他们的自建房居住生活;小儿子则归我。考虑到我名下没有房产,为了给小儿子稳定的成长环境,阿泉主动提出婚房归我,过户后由我独自偿还房款。
阿泉还对我说,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在我没能力购买更好的房子前,不管经济多窘迫,这套婚房都不能出租、变卖。为此,他在协议中加了一句“不能有亲属以外的人居住”,我没想太多,就同意了。
离婚后,为了孩子快乐成长,我和阿泉时常见面,带着两个儿子出门游玩。
我重新找了一份工作,还遇见了阿纬。他人很好,会主动帮我接送儿子、陪他玩耍,还辅导作业,我被他的真诚打动,答应了他的追求。
阿纬虽然比较木讷,不会讲甜言蜜语,但他很在意我的感受,把我们母子俩照顾得很好,偶尔也会在我家住几天。他曾提过结婚,但我担心儿子一时无法接受,说等他长大一点再作打算。
到了暑假,阿泉把大儿子送过来,让兄弟俩一起过暑假。
进屋后,他发现屋里有别人生活的痕迹,问我是不是有其他男人了。
我把和阿纬恋爱的事情跟他说了。阿泉却认为我和他只是暂时分开,复合是迟早的事。他还说自己已经不再喝酒了,质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他。
我立刻反驳,我们已经离婚很久了,请他不要干涉我的私生活!
那天后,阿泉经常半夜过来,偷偷用钥匙开门,每个房间都走一遍,看我是不是藏了“野男人”,我和儿子在熟睡中惊醒了很多次。
我把门锁换了,阿泉却变本加厉,疯狂砸门,不停辱骂我。邻居投诉过很多次,最后报警才结束闹剧。
阿泉三天两头来闹,我和儿子吃不好、睡不好,还要承受邻居异样的眼光。我决定跟阿泉好好谈一谈。
阿泉气愤地把离婚协议拿出来,说协议约定了不能有亲属以外的人在这个房子居住,指责我违反约定,要我把房子还给他。
我才明白当初他加上这一条款的用意!
阿曼不想搬家
但如果不把房子还回去
可能还得忍受阿泉持续地骚扰
她该怎么办?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分割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的重要依据,其订立虽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但不可随意约定,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不违反公序良俗,否则将面临条款无效的风险。“不能有亲属以外的人居住”涉嫌违背公序良俗,如果涉诉,可能会被判定该条款无效,前夫无权收回房子。
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人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恋爱、交友期间,或者在中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被纠缠、骚扰,被泄露、传播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上述意见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在实际个案处理中,需结合更多信息综合分析。)
温馨提醒
如遭受恐吓、骚扰
可考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起
顺德区妇女维权站联合区法院
提供“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服务
这份申请指南请收好!
来源:顺德女性、陈村镇妇联、陈村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