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3年第三季度西樵镇水产品随机抽样名单→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 西樵镇水产品随机抽样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提升西樵镇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压实水产品养殖户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西樵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樵府办字〔2022〕139号)要求,西樵镇农业农村工作办、西樵镇农林服务中心根据各村(社区)鱼塘养殖数量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于2023年7月7日在西樵镇农林服务中心会议室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出7个目标村(社区)详情请看附表一,随后在目标村(社区)按养殖鱼塘比例随机抽取了90个监测名单和90个后备监测名单,详情请看附表二。
相关要求如下:
1.目标检测名单:当目标监测鱼塘没有鱼或改养了鳖、龟类、鳄鱼等非常规鱼类时,可以抽取该名养殖户的其他鱼塘;若无其他鱼塘,则按顺序抽取后备监测鱼塘。当监测名单养殖户只有一个鱼塘且暂时没有养鱼时,将顺延至下一季度的监测名单。若养殖户主观原因两次不配合抽样的,则把名单上报南海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抽样。
2.后备监测名单:当抽取监测名单样品时因实际客观情况未完成本季度风险监测基数的,则从抽取的后备监测名单依次顺序抽取样品,直至完成本季度风险监测基数。
3.抽取样品要求:当水产样品长度小于2厘米时,若此鱼苗以商品鱼的形式饲养的,则在3个月内完成抽样;若此鱼苗在3个月内销售的非成品鱼(即鱼苗养殖),则可直接抽取或鱼苗销售前抽取。成品鱼样每份不少于2市斤,鱼苗样品每份不少于0.5市斤,品种要求不限。
4.西樵镇农林服务中心将参考鱼类塘头收购价格对抽取的每个样品进行抽样费用补贴,补贴直接发放到被抽样对象。
西樵镇农林服务中心 西樵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曾樵章,联系电话:86886868
黎凤平,联系电话:86806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