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事关养老金领取及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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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逾期将暂停待遇!
另外
佛山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有变化
速速来看
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
开始啦!
(一)何时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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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省事资格认证操作指引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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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逾期未认证暂停待遇后,应及时通过“粤省事”等远程认证方式办理资格认证,南海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后,将恢复发放养老金,并对之前暂停发放的养老金给予补发,参保人如需了解待遇审核进度可联系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
每月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
▼
南海社保经办机构每月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提醒认证即将到期参保人办理资格认证。请收到短信或电话的参保人,尽快办理资格认证。
如退休人员已认证到期但一直没有收到认证提醒短信,请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核查登记的手机号码并申请更新。
参保人领取待遇资格发生变化的
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
▼
参保人领取待遇资格发生变化的,如发生死亡、失踪、犯罪被通缉或羁押、判刑(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含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假释)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家属)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因未及时申报造成多发待遇的,应按规定退回多发待遇;涉及恶意骗保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服刑人员等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退休人员,认证记录不作为其享受养老待遇的依据,其养老金发放仍按原规定执行。
另外
佛山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有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2023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23社保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23〕10号),现作如下通告: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46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284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三、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284元,上限调整为26421元。
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维持1900元不变,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234元。
五、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由于缴费标准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特此通告。
附件: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23社保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23〕10号)(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3年7月5日
按年缴费!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有变化
自2023年1月1日起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
统一为按年缴费
对此,佛山市由
“每月一缴,全年保费分12次缴清”
变更为“每年一缴,全年保费1次缴清”

原按季度、按月的缴费档次标准换算成按年的缴费档次标准,对于参保人而言,如维持原缴费档次,缴纳的总费用保持不变,只是将按月支出调整成按年一次性支出。
低收入群体主要选择360元的档次缴费,其中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因此,按年缴费不会加重相关人员的缴费负担。

对于原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如有意愿维持原缴费档次,但由于经济原因,暂时无法承担的情形,建议参保人选择在自然年度内经济相对宽裕时及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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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发布、佛山税务、佛山社保
编辑:蔡彦栩 校对:钟晓琳、杜婉容、李颖敏 监制:吴碧霞、李翠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