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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
(二)非禅城区户籍,常住禅城区的孕妇
(一)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孕妇本人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持丈夫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妊娠证明(异地妊娠证明亦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非禅城区户籍,常住禅城区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在全员系统有常住登记的记录/孕妇本人居住证(在办居住证的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孕妇本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妊娠证明(异地妊娠证明亦可),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或非禅城区户籍,常住禅城区的孕妇:即办。
可通过手机关注和登录“禅来办”小程序在线申领电子券,申领成功后凭电子券(条形码)前往相关医疗机构免费检查。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是否必须预约:否
预约途径:无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无(全程网办)。
(2)办公时间
无(全程网办)。
3、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是否支持自助机办理:否
自助机信息(地址,开放时间等):无
(二)线上办理
是否支持线上办理:是
线上办理途径:“禅来办”小程序
不收费。
咨询热线:0757-12345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0757-83822105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0757-82215672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0757-83378047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5319203
(一)《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共有5张,分别用于
第一次产检:孕期12周前或12周
第二次产检:孕期16-20周
第三次产检:孕期21-24周
第四次产检:孕期28-36周
第五次产检:孕期37-40周
(二)具体检查项目
第一次产检
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血糖初筛、肝功能检查、肾功能检查、孕早期B超;
第二至五次产检
一般产科检查:
含尿常规、血常规、测量体重、宫高、腹围、血压、胎心率、胎方位等,即孕期营养和心理等健康指导。
(三)温馨提示
1.五张《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可以分开在不同的医院使用。
2.B超检查项目只适用于一个小孩,若是双胞胎,只有一胎能享受免费,另一胎需自行付费。
3.五张《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须在领取地的指定医院使用,不可跨区使用。
(四)应用单位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83163331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88032095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禅城产科门诊:82969725/新城产科门诊:22978720
佛山复星禅诚医院(原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82169502、82169510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85383896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83618530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66857864
佛山都市妇产医院:86108012
佛山岭南医院:82529565
问: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禅来办”小程序申领免费产检电子券,但系统提示“身份验证不通过,未能找到申请人结婚证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若系统提示“身份验证不通过,未能找到申请人结婚证信息”需要申请人带齐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前往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更新婚姻状态,更新后次日再登录“禅来办”申请领免费产检电子券。

2015年1月1日起南海区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整合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综合服务项目”。
免费服务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综合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健〔2022〕77号)精神,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人群为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特殊人员如军婚对象等需要在预约结婚登记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申领途径:
新婚和计划怀孕夫妇可登陆“南海通”APP或“佛山南海通plus”小程序,点击“办事”—“特色服务”—“孕前检查”按照小程序提示上传相关资料,领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综合服务电子券。
检查机构:
孕优电子券领取成功后,凭电子券可到区内13家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综合服务项目的医院,或南海区“一站式”婚育健康医学检查中心(南海金融公园6号展馆)进行检查,可提前电话预约或现场排队。
区内13家有资质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综合服务项目的医院有: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桂城)、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里水)、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西樵)、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大沥)、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黄岐)、南海区第七人民医院(盐步)、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丹灶)、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九江)、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松岗院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官窑院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罗村)。
服务项目:
免费服务项目为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病毒筛查、影像学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缺乏症筛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服务项目,另设地中海贫血检测项目,为地中海贫血筛查阳性对象进一步进行确诊的检测项目。
1、免费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妇,包括夫妻一方为南海区户籍的孕妇、持有南海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或流入南海的时间持续满6个月的常住非户籍孕妇。
免费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孕妇,凭相关证件资料可自由选择到区内任一家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服务:
(1)女方属于南海区户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2)若夫妻双方的男方属于南海区户籍,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男方户口本、结婚证(或女方身份证+男方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3)若女方为持有南海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若暂未办理南海区居住证,但已到居住地村(居)委做好信息登记,流入南海区的时间累计持续满6个月的常住非户籍孕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拟于2023年6月起,在“南海通”APP及“佛山南海通plus”小程序推出免费产检电子券,详情请留意健康南海公众号。
2、提供免费孕期保健服务(免费产检)的助产机构有:南海区人民医院(狮山)、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桂城)、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区中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南方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里水)、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西樵)、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大沥)、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黄岐)、南海区第七人民医院(盐步)、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丹灶)、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九江)、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松岗院区、官窑院区、小塘院区)、南海区公共卫生医院(罗村)、南海区桂城医院(桂城)、佛山和美家妇产医院(桂城)。
3、免费服务项目包括:
(1)第一次免费产检(建立健康档案、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血糖、阴道分泌物、黑白B超、健康咨询指导、HIV抗体检测、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乙肝两对半)和余下4次孕期保健(孕16~20周、21~24周、孕28~36周、37~40周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按高危妊娠管理或及时转诊)。
(2)产后访视: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康复情况,对产妇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3)产后42天健康检查: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对产妇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4、免费产后访视服务流程:
(1)产妇产休地所在镇(街道)医疗保健机构于产妇出院后一周内,派员上门进行第1次免费产后访视。
(2)产后42天,产妇可自由选择到区内任一家医疗保健机构享受第2次免费产后访视服务。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
《南海区孕产妇、新生儿
免费检查项目一览表》


顺德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孕期保健(即免费孕产检),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
顺德常住怀孕妇女持身份证到所在镇街行政服务窗口申请《顺德区免费孕产妇保健服务卡》,凭《服务卡》和身份证到顺德区内有服务资质医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建档管理,获有关项目的免费检查一次,并且可获孕中晚期免费产前检查四次。
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收到分娩医院转介分娩信息后,安排医务人员主动联系产妇,到产妇家中进行1次产后访视,进行产妇产褥期健康管理,并观察了解新生儿情况,加强喂养指导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在产后42天时为产妇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分娩医院在产妇出院时发放一张产后42天检查服务卡,产妇可凭卡在产后42天时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娩医院进行检查。若产妇在区外分娩或遗失产后42天服务卡,则凭身份证享受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为: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服务程序:
2023年4月起,除纸质服务卡形式外,顺德常住孕产妇还可通过手机扫码进入“顺德区妇幼健康e宝典”小程序实人实名认证并在线申领服务电子券,申领成功后凭电子券前往相关医疗机构免费参加服务。
更多具体情况请咨询顺德区内相关机构。
机构名称 | 地址 | 服务咨询电话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 大良街道保健路3号 | 0757-22611377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 | 伦教街道甲子路1号 | 0757-22318662 |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 | 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东50号 | 0757-28385703 、28385733 |
伦教医院 | 伦教街道新城路南1号 | 0757-27336620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勒流医院(勒流医院) | 勒流街道沿江中路2号 | 0757-25555283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陈村医院(陈村医院) | 陈村街道安宁路2号 | 0757-29961502 |
区第三人民医院(北滘医院) | 北滘镇新城东一路2号 | 0757-26601986 |
乐从医院 | 乐从镇乐从大道中A163号 | 0757-28338910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龙江医院) | 龙江镇东华路39号 | 0757-23881526 |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附属杏坛医院(杏坛医院) | 杏坛镇杏龙路222号 | 0757-26361917 |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附属均安医院(均安医院) | 均安镇百安路7号 | 0757-25383590 |
广东同江医院 | 大良街道南国东路东延线 | 0757-29986069 |
新容奇医院 | 容桂街道容奇大道北97号 | 0757-22903717 |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高明区户籍或在高明区居住满6个月(以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为准),已怀孕并在高明区助产机构内行产前检查的妇女可领取《免费产检卡》和《免费产检券》。
(一)夫妻一方为高明区区户籍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孕妇本人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同时持丈夫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生育登记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持《广东省居住证》,常住高明的孕妇(可由丈夫代领,无需额外提供其他材料)
1.孕妇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孕妇本人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孕妇本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生育登记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即时办理。
符合条件的怀孕妇女持相关资料到户籍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免费产检卡》《免费产检券》。凭《免费产检卡》《免费产检券》及本人身份证在怀孕期内自愿选择到本区内有产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产检。
荷城街道的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荷城街道中山社区分中心、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分中心、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分中心领取。
杨和镇的到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明城镇的到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更合镇的到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咨询热线:0757-12345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0757-88982636
荷城街道中山社区分中心:0757-88222991
荷城街道庆洲社区分中心:0757-88861322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分中心:0757-88816681
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8801168
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8833844、88839891
更合镇行政服务中心:0757-88841352
(一)《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共有6张,包含生化四项1张(血糖、肌酐、尿素、尿酸);5张一般产科检查(包括测量体重、宫高、腹围、血压、胎心率、胎方位等,即孕期营养和心理等健康指导),分别用于:
第一次产检:孕期12周(含)前
第二次产检:孕期16-20周
第三次产检:孕期21-24周
第四次产检:孕期28-36周
第五次产检:孕期37-40周
(二)免费产检卡项目
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肝功能检查、心电图、尿液分析、彩色超声。
(三)温馨提示
1.《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可以分开在不同的医院使用。
2.B超检查项目只适用于一个小孩,若是双胞胎,只有一胎能享受免费,另一胎需自行付费。
3.《免费产检卡》《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须在高明区内助产机构使用。
(四)应用单位
高明区人民医院妇幼院区,联系电话:88220879。
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88847733。
高明区明城华立医院,联系电话:88834504。
高明杨梅医院,联系电话:89931846。

1. 孕期保健:辖区内常住的孕妇。
2. 产后访视:产后42天内在三水区范围内休养的产妇(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
1. 孕期保健: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三水区人民医院、大塘镇卫生院、南山镇卫生院、金本民信医院、乐平镇人民医院、同方芦苞医院、三水岭越医院。
2. 产后访视:由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作为服务单位,负责上门访视。
1.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由孕妇自行选择到实施单位建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包括病史询问、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RH分型)、白带常规、肝功能(八项)、肾功能(两项:血清肌酐、血尿素氮)、乙肝两对半、梅毒初筛、HIV抗体初筛、血糖初筛检查。
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一次产检,胎儿彩色B超一次。
3.孕晚期健康管理。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一次产检。
4.产后访视。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在产妇出院后7天内到其家中进行产后访视(产妇及新生儿)。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单位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
1.对在三水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妇,凭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9张)、《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服务券》(2张)。
2.对三水区外分娩到区内产后休养或未领取过免费产后访视保健券的常住户籍产妇,凭分娩出院资料及身份证到户籍(居住)地所属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服务券》(2张)。
3.对夫妻双方均在三水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产妇,均由女方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发放免费保健券。
4.免费领取的《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如有遗失,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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