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滘市场监管所开展清明节前烧腊制品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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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北滘镇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3月28日-3月30日,北滘市场监管所对康鹏熟食加工场开展为期三天的食品安全全覆盖节前监督检查。
行动中,监管人员分别从现场环境、佛山市监小程序使用情况及台账资料三方面,重点以清明期间应节备用原辅料的来源及索票索证情况、制作加工的卫生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情况等,按照《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表》检查事项,对康鹏熟食加工场内36家熟食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管检查。

经检查,发现厂区的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基本保持清洁,场内作坊均执行查验准入制度,食品原料具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才能进场加工,但个别小作坊存在一定的食品生产安全问题,以及对使用佛山市监小程序落实日管控、周排查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尚不熟悉和使用率低等。针对上述问题,监管人员当即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并对个别经营者进行了小程序使用的指导。检查中暂未发现违法采购不明来源的畜禽肉制品原料。

最后,监管人员要求并督促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加工场管理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运用佛山市监小程序,切实落实和执行日管控、周排查、年度自查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把关查验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原材料进货关键环节,禁止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切实加强货物来源管控工作;同时要求康鹏熟食加工场及其负责人要按职责履行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场内管理。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确保清明应节食品的食品安全,杜绝不安全、不合格的食品流入消费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市民能吃上放心应节烧腊食品。
在此,
小北也向大家传授一些
应节食物安全消费的小妙招 ,
让大家清明节期间,
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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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
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不要购买食用感官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看“笑脸”选餐馆
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食店,尽量到量化等级为“大笑”(A级)、“微笑”(B级)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
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食生菜、凉拌菜;
就餐前应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以备追溯调查。
选购祭祀食品
烤乳猪、蛋糕(西饼)、烧鹅(烧腊)等是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的摊点购买此类食品,也不要到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
选购此类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杂质、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已经变质,应避免购买。
加工祭祀食品
自行加工和制作祭祀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
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不要购买、加工来历不明的食物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
食用祭祀食品
注意祭祀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前应观察食物的感官性状,变质食品不可食用;
烤乳猪、烧鹅(烧腊)等熟食品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应重新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
切勿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春季气温回暖、湿度回升,各种菌类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误食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且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消费者踏春郊游期间,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切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更不能轻易买来食用;
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安全未明的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不吃霉变的甘蔗
清明时节温暖湿润,给病原菌提供了良好的滋生条件,这些病原菌使甘蔗发生霉变,产生一种神经毒素,甘蔗芯从原本正常的颜色变成暗红色甚至黑色,成为“毒甘蔗”,民间有“清明蔗,毒过蛇”的说法。
所以,不吃霉变的甘蔗,不要喝来源不明的甘蔗汁。
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彻底消除“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侥幸心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居家食品要规范储藏,防止霉变、生虫、变质;
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加工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
食物烹饪要熟透,提倡“现买、现做、现吃”;
冷藏后的隔夜饭菜,要高温彻底加热;
熟食应及时食用,隔餐、隔夜的熟食食用前要充分加热。
来源:北滘市场监管所、食安香洲
编辑:念响新媒体 潘楚仪
审校:李嘉慧、徐韬、梁凤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