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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子发票小课堂丨开票员授权篇

佛山税务







数字化电子发票小课堂

开票员授权篇







开票员授权篇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直接使用相关功能,如需增加其他人员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需要进行开票员授权。


第一步:发起授权

步骤1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模块,添加办税人员。

步骤2

输入办税员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确定后会提示添加办税人成功。

第二步:确认授权

开票员以“个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前提是该办税员已经做好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模块,点击【待确认授权】,进行确认。


第三步:系统登录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地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hm/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开票员账号)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税务数字账户】,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