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最全指引!老人、儿童、孕妇感染新冠这样用药


12月27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重点人群感染新冠后的居家用药指引》。该指引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的药学部、急诊科、儿科、妇产科等多个专科的专家指导完成。
该指引明确,无症状是指无明显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需要额外药物治疗,建议做好隔离,充分休息以尽快恢复。轻症患者可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嗅觉及味觉障碍等,无肺炎,可对症使用退热、止痛、镇咳和治疗腹泻药物等缓解。如果对症用药3-5天仍无好转,需及时到医院就诊。
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能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呼吸急促。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出现类似川崎病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或巨噬细胞活化综合征等,多发生于恢复期。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非化脓性结膜炎、黏膜炎症、低血压或休克、凝血障碍、急性消化道症状等。一旦发生,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
对于成人,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包括:年龄大于60岁的老年人;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免疫功能缺陷;肥胖(体质量指数 ≥30);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孕28周到产后一周);重度吸烟者。
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值得注意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如果发热几天不退,同时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心悸、明显体力下降或是基础性疾病加重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在特殊时期,老年人一定要重视日常血氧监测,当外周氧饱和度≤93%时应及时就医,需警惕老年人“沉默性缺氧”(对缺氧反应迟钝,感觉不到胸闷、呼吸困难等)。高危人群要密切监测生命体征。
用于重型或危重型高危人群的新冠抗病毒药物,有阿兹夫定、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等,可以抑制病毒复制,减少细胞和组织损伤。但这些药物都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不可自行用药,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延伸】
老人、儿童、孕妇居家用药分类指引
一、 老年人篇
问:老年人发热可选用哪些退热药?
答: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老年人,较为安全的退热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洛索洛芬等退热药,选择一种即可。如果有严重基础疾病如重度肝肾功能不全退热药的选择建议咨询医务人员。此外老年人在使用退热药大量出汗后要注意血压的监测。
高热超过3天不退者,可使用安宫牛黄丸,具体剂量为每次0.5丸,每天2-4次。
问:老年人出现感冒等相关症状,选择什么药物治疗?
答:新冠感染与普通感冒或流感的部分症状有相似之处,一些抗过敏药物可有效缓解流涕的症状,比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但这类药物部分可能引起嗜睡的药物不良反应,在服药期间需格外注意预防跌倒。
关于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型对症治疗可以选择的药物详见下表:

二、 儿童篇
关于儿童出现相关症状有哪些药物选择,如下表所示:


新冠病毒感染的对症治疗,可以选择哪些中成药?
该指引指出,对于新冠病毒感染或疫情期间的普通感冒,无论是预防、治疗还是早期干预,中医药均具有一定优势。
要注意的是,解表药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同种功效的中成药不可联合使用,不同类别的中成药联用应注意避免寒热冲突,不推荐中成药与中药汤剂的联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有的药品无标明儿童用量,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根据年龄或体重给予减量。
参考北京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中药部分)》药品清单,以下表为居家治疗的常用中成药以及用药注意事项:

来源:南方+、健康佛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