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公有物业对承租方减租2个月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婷报道:记者从顺德区容桂街道获悉,该街道目前已经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街道部分出租物业租金减免方案,街道公有(含公有控股)企业持有的出租经营性物业资产(住宅及公寓除外)均被纳入了本次减免范围。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将能够享受两个月的减租。
减免对象必须是自然人或中小微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且与容桂街道公有(含公有控股)企业(或物业管理方),存在直接租赁合同关系,且所持的租赁合同尚在有效期内。
递交减免申请时,不存在拖欠2020年1月及之前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也不存在消防和环保处罚情形(以收到消防和环保部门出具的处罚通知、处罚决定等文书为准);若曾受消防和环保处罚的,提交减免申请时已整改完毕。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不存在哄抬租金和提高水电、公摊等行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此外,公有住宅类物业、承租主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物业不在本次减免范围。对属于减免范围和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其获得的租金减免必须承诺全额用于减免物业实际使用方,否则不予减免。承租方申请租金减免的,需在2020年03月31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视为放弃此项权利。4承租方需对减免条件进行书面承诺,如实施减免后,发现违反减免条件情形的,对已经减免的租金予以追缴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对属于减免范围和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经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后,对其所承租物业免除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租金。在此期间属于新租户免租期(或减租期)的,免租期(或减租期)相应延长。如减免期内已缴付租金的,将在后续租金扣费周期内予以相应的抵扣减免。
据了解,符合减免条件并申请租金减免的承租方,需于2020年03月31日前向出租方提交资料。
出租方将对所收取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将通知资料提交方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格审核通过后,出租方会及时通知并与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签订减免协议。承租方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完全真实,如有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情形,不予减免,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值得注意的是,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在申办过程中出现人员聚集的情况,将安排工作人员于2020年2月29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租户具体操作指引以及报名预约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