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旅游业发布旅游公约:要尽可能减少游客经济损失
佛山日报 2020-01-28 16:43

佛山日报讯 记者任懿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1月27日,佛山市旅游协会、佛山市旅行社协会结合佛山市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佛山市旅游协会、佛山市旅行社协会、各旅行社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影响处理事宜的公约》,希望佛山市旅游协会、佛山市旅行社协会和佛山各旅行社共同遵守。

公约提到,佛山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文旅部和广东省文旅厅文件精神,即日起立即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即时停止出团。恢复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的时间,待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确定。

对于已收取游客的团款,公约提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已支付的地接社、酒店、航空公司、签证费用等。其中已支付给地接社、酒店、航空公司的费用,应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合同约定不可退还的费用,如签证费用或其他属于已明确不可退回的费用,属于可扣除的费用。参约人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据实核定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不夸大和虚报。

公约提到,参约人应尽力与酒店、航空公司、景区协调,争取将必要费用降至最低,尽可能减少旅游者的经济损失。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该工作所需时间约6个月。参约人应安排工作人员向旅游者进行耐心、详细的说明,并根据双方协商结果签订书面退款协议。

此外,佛山市旅游协会、佛山市旅行社协会向全市广大游客发出《关于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给我市游客的公开信》,表示在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的前提下,将全力协助旅行社为游客办理取消或延期出行事宜,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