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全力开展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王雯、张春晓摄影报道:为加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民对口罩等医药用品的需求增大。连日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部署开展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稳定价格秩序。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药品经营者要加大供货、保持货源合理定价,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另一方面召开全区医药质量和价格防控紧急会议,约谈了3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企业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进行了提醒告诫。

据统计,顺德区共检查各类药店超过66家,总体价格平稳,没有哄抬物价的现象。个别药店存在以工业口罩冒充医用口罩售卖的现象,执法人员已责令整改。全区共收到口罩等药品用品价格相关投诉举报17宗,镇街分局均已第一时间到现场查处,已立案处理2宗。其中,陈村1 家药店涉嫌高价销售口罩、捆绑销售,执法人员已进行立案处理。
此外,区、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巡查人员28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51个,清理花市档口769个,检查超市8家、酒店3家、餐饮店16家,暂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和活禽等情况,市场秩序平稳,情况正常。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如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市民如发现有哄抬物价的行为,请拨打12345、22838180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知多D: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以下告诫提醒要求:
一、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坚决杜绝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1、医疗药品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2、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3、医疗药品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请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在关键时刻体现社会责任感,组织供应好群众需求大的口罩、抗病毒中药等货源,让群众过好一个放心年。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