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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高价售卖口罩行为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记者曾雪莹报道:26日,禅城区又发出通告,决定在禅城区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且不听劝告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反映,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根据通告,禅城区内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告终止日期另行通知。

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民反映的4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位于禅城区湖景路的某超市售卖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并以高出进货价数倍的价钱销售,涉嫌哄抬物价;另一家位于禅城区亲仁路的某药械店涉嫌高价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针对上述情况,立即对两家店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上述两宗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市民发现有店铺售卖怀疑有问题口罩,或涉嫌哄抬物价,都可以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