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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一级响应启动,高明严格实施十一项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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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晚,广东省启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一级响应的要求,综合高明区各部门防控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是全区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举办。

二是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文化馆、高明书城、体育中心、影院、网吧、大型旅游景区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时关闭。杨梅观音禅寺、荷城基督教堂、更合镇康泰村天主教堂等区内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三是停止迎春花市。商场超市、餐饮业、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加强管理,落实通风消毒措施,定期对相关经营区域进行消毒。

四是对全区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全区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社会各界发现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五是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托育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全部停止各类培训教学活动。

六是交通检疫,全区车站、码头、公共汽车站、有轨电车等交通站点全部实施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有轨电车示范线晚间运营服务时间从今天起调整至原来的晚上20:00时。

七是计划接待湖北特别是武汉亲朋或客人的家庭、酒店,尽量劝吁对方不要来高明。对于近期从武汉或湖北到高明的人员,建议居家隔离。如果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症状,须立刻佩戴口罩,前往高明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车站、海关、企业、社区、托幼机构等单位如果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劝导其佩戴口罩,迅速就医,并将相关情况报区卫健局。

八是建议市民暂停外出探亲访友、暂缓接待亲友来访,尽量避免外出聚餐。

九是到公共场所的市民必须戴口罩。

十是认识旅行风险,避免到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

十一是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文/高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