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起,高明中心城区路边停车收费正式实施
1月13日下午,高明区政府网发布《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实施收费的公告》,提出收费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起进入试运营,2020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收费。
根据公告,为加强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运用差别化收费方式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效率,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将从2020年2月10日起分阶段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停车收费首期实施范围为,沿江路(沧江路-文华路)、文华路(沿江路-泰和路)、泰和路(文华路-沧江路)、沧江路(泰和路-沿江路)、荷香路(文华路-沧江路)、文明路(文华路-沧江路)、文昌路(沧江路-星河路)、东华路、宜家路等路段1530个车位。其余路段车位后续分阶段建设收费。
实施时间从2020年1月15日起进入试运营,2020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收费。收费单位为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缴费方式支持小程序在线支付、微信扫码支付等。
具体收费标准划分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两个区域。
商业繁华路段收费时段为8:00~22:00,标准为:小车首1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20元/辆;22:00~次日8:00:小车7元/次·辆;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次·辆。
一般路段收费时段为8:00~18:00,标准为:小车首1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1元,最高限价为12元/辆;18:00~次日8:00:小车5元/次·辆;24小时内最高限价15元/次·辆。
但无论是商业繁华路段还是一般路段,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都可以免费。当车辆进入收费车位时,地磁感应设备会识别并发信到后台服务器,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停车时间。同时收费管理员的手持机也会收到信息,然后进行车牌登记,停车超过免费时长的,则按收费标准收费。
文/佛山日报记者黎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