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19日开始放寒假,严禁违规补课!
珠江时报 2020-01-08 15:02

珠江时报讯(记者/区辉成)今天,佛山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春节寒假工作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将从1月19日开始,该通知强调,全市寒假期间严禁违规补课, 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提前或推迟放假开学须经教育部门批准

按照要求,全市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16日,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9日,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16日。全市小学、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均在2月17日(星期一)新学期开学,普通高中在2月10日(星期一)开学。教师寒假放假和新学期回校的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放假、开学的,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下周迎来本学期的最后一周,学校主要工作是上课和学期复习考试。通知要求,学校要采取措施,组织好学生完成周内的各项学习活动。如要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的,须周密制订活动工作方案,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家长如有正当理由让子女提前离校或不回校学习的,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全市中小学校将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周密做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

避免让子女盲目参加补习班兴趣班

按照要求,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撰写并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将假期安排和有关要求告知家长,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避免给学生增加负担。

教育部门提醒说,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学生家长作为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应承担对自身消费行为、风险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的直接责任,尽量选择使用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切勿片面追求各类充值优惠、“买6(个月)送6(个月)”等所谓折扣,更不要一次缴纳多年巨额费用。

对违规集体补课学校“零容忍”

寒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介绍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含租借场地)。学校确实需要给高三毕业班学生提供学习场所和其他活动的,须周密制订学习和活动工作方案,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能强迫学生参加,更不能收费。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不定期对全市中小学违规补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违规集体补课的学校,撤销其已获得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市一级学校、标准化学校、依法治校达标校(未获得该项称号的1年内不得申报)等称号,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奥数班、奥英班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班,可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但要注意减轻学生过量的课业负担,提倡布置动手制作类和实践类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认真批阅、及时反馈。对放假期间学校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查处。

防范和杜绝节假日违反师德行为发生

各学校需组织一次师德师风建设重点问题自查自纠活动,要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带头转变作风,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教育引导教师遵守师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的崇高荣誉,防范和杜绝节假日违反师德行为的发生。

在师生身心健康教育方面,学校需引导教师和家长多关心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变化和心理健康状态,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神情恍惚、精神障碍、情绪反常、个性孤僻、沉迷网络、离家出走等异常表现,及时分析原因并提供帮助,落实家长知情同意机制和假期监管责任,辅助家长开展有效心理辅导,防止出现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