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门口的年花可以随意搬走吗?男子偷花获行政拘留
佛山日报 2020-01-07 19:26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李健斌报道:春节前不少市民都会购买年花。但日前禅城一名男子却偷走别人放在工厂门前的茶花,打算做年花。虽然只是一盆38元的花,但禅城民警也丝毫不怠慢,仅用半天时间就抓到了嫌疑人,并将花返还失主。

禅城市民余女士早前在南庄逛花市时看中了一盆茶花,便用38元买了回来,放在工厂门口点缀装饰。1月5日上午9时30分,她回到位于张槎海口大道的工厂后,竟发现茶花不见了,于是报警求助。

禅城公安江湾派出所民警调取厂区门前和道路上的监控视频,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1月4日13时许,该名穿深色衣服的中年男子骑共享自行车经过工厂门前,其间下车在茶花前看了一会又继续前行。然而,男子走了不到20米又停车折返,看了茶花一段时间后,将茶花搬上了自行车后离开。

民警根据男子的外貌特征快速锁定嫌疑人陈某,并于1月5日14时许在案发现场附近的楼盘将其抓获。而在陈某的家中,茶花已被换上了一个崭新的陶瓷花盆,盆中还添加了新的泥土。

“我那天见到这花,觉得特别好看,就带回家养了,以后当年花摆放。”面对民警的讯问,陈某说到,“对不起,我这就把花还回去。”

目前,陈某已被行政拘留,茶花已还给余女士。

佛山禅城公安提醒,即使是小物件,且摆放在道路或公司门前等公共区域,也不能不问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