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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出台工作意见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婷报道:近日,顺德区印发《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动村(居)务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党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村(居)设立党委的均设立纪委、设立党总支的设立专职纪检委员,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意见》还提出,要推动监察职能延伸,强化对村(居)务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区监委派出镇(街道)监察组对接有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对人员任免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罢免建议。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并落实有关教育、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监察监督的最‘前哨’,通过延伸监察触角,聚焦痛点难点焦点开展监督,解决农村基层的突出问题。”顺德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区正在大力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着力打通基层监察监督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保障村级工业园改造、乡村振兴等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