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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举措保障“三区”外叉车安全 南海主动探索填补监管空白

佛山日报

12月27日下午,南海区叉车安全监管工作推进会召开,解读全面加强叉车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部署“三区”外叉车安全监管工作,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填补“三区”外叉车安全监管空白。

这是南海主动探索叉车安全监管的一项创新举措。据了解,目前我国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对叉车的监管范围仅限于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内(简称“三区”),“三区”外的叉车监管尚处于真空地带,佛山市各区、其他地市乃至全省对此均缺乏相关经验。

南海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在参照“三区”内叉车监管经验,经过大量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并出台了《南海区全面加强叉车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方案所指的“三区”外,包括车站、码头、仓储、专业市场、大型超市、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等场所。

根据工作方案,南海将通过全面调查摸排、全面检验、实施上牌管理、推行保险管理、开展上路叉车监管、落实叉车司机持证管理、督促销售单位落实监控责任、开展应急联动救援、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等九大举措,将“三区”外的叉车作为“机动工业车辆”纳入监管序列,进一步整治叉车上路行为,严格处理叉车安全事故,形成责任链条,实现叉车监管全覆盖。

南海区副区长乔吉飞表示,工作方案从数量摸排到项目规范,从流通作业到源头管控,从操作指引到事故救援、安全教育普及,都进行了规范,基本上做到监管全链条覆盖。

“基础模型搭起来了,但模型能不能动,动起来有没有力,接下来的推进工作才是关键。”乔吉飞指出,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分工内容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层层压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链接:九大举措 

全面调查摸排,建立台账

强化属地监管责任,2020年1月6日前全面查清辖区内叉车数量、车辆信息和持证(叉车司机N2证)人员等情况,查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基础台账。

全面检验作业叉车,不合格的要整改

“三区”内叉车首次(定期)检验为强制检验;“三区”外叉车检验为委托检验,由各镇(街道)政府监督叉车使用单位实施;对“三区”外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叉车的行为,由镇街市场监管部门(质监站)会同各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督促叉车使用单位整改,直至检验合格。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实施作业叉车上牌管理

实行叉车“三区”内外上牌管理:“三区”内的叉车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发放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号牌,使用单位须按规定悬挂;“三区”外的叉车符合检验合格、驾驶人持证等条件后,由镇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监站)登记备案,参考“三区”内叉车号牌的形式制作号牌。

鼓励作业叉车上保险

对区内叉车推行全面安全责任保险。南海区市场监管局统筹相关保险公司开展叉车作业安全责任险种业务;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负责宣传相关工作,动员鼓励叉车投保,控制叉车意外事故风险。

开展上路叉车监管

定期开展叉车上路专项整治行动,运用道路拍摄和执勤等方式对叉车上路行为实施日常防控,严禁叉车违规上路行驶。

落实叉车司机持证管理

要求辖区内叉车必须由持证操作人员(叉车司机N2证)驾驶。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考证机构,对接叉车司机培训、考核、发证相关事宜。

督促销售单位落实监控责任

要求叉车销售单位严格落实叉车销售“双告知”:一是安全生产宣传。叉车销售单位需向每一家购买单位发放《安全管理告知书》;二是销售信息报备。叉车销售单位需建立销售台账,明确记录叉车属性的一系列信息,叉车销售台账定期向市场监管局报备。

开展应急联动救援

一旦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使用单位应立即向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并按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各镇街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监站)收悉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处置组织协调工作。

全面普及安全教育

组织叉车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发放安全教育资料,大力组织宣贯《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安全知识,讲解当前叉车安全形势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全员叉车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图文 | 记者黎俏婷 通讯员陈依吉、李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