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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顺德居民今后不能自提气瓶

广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获悉,《顺德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1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规范入户安检制度,明确了燃气经营企业每年至少为用户免费提供1次入户安全检查,订明了入户安检的流程,中止供气的条件及处理方法等。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禁止用户自提气瓶。《办法》表示,鉴于用户自提燃气瓶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难以检查用气环境,禁止燃气经营企业为用户提供自提气瓶服务,改为全部由燃气经营企业送气,能让燃气经营企业了解各用户的用气环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办法》表示将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有效保护燃气设施,同时规范了第三方施工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流程,旨在减少甚至免受因第三方施工对燃气设施造成的破坏,最大程度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记者王名润

原标题 | 《顺德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用户不能自提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