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妈妈抱抱!”三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久别母子终团聚
佛山日报讯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毛丽婷报道:“让妈妈抱抱,这些好吃的都是给你买的......”近日,在三水法院执行法官赖勤的陪同下,余女士终于如愿见到了8个多月未见的儿子,母子两人热情相拥,场面温馨。看到自己的孩子,感动之余,余女士对赖勤的“柔性”执行连称感谢。

赖勤带余女士到陈某家中。/三水法院供图
2017年初,余女士和前夫陈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陈由陈某抚养。由于双方在探视问题上仅笼统约定为“随时可探视”,余女士探视常常受阻。余女士于2019年5月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余女士每周探视一次,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8点。
然而,到了执行阶段,陈某却以余女士没有给抚养费、未给孩子购买农村医保为由而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每次余女士上门探望儿子,都会受到陈某及其母亲的百般阻挠。无奈之下,余女士于2019年9月2日向三水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经过深入研判分析,承办法官赖勤发现虽然双方矛盾较深,但都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他决定以此为突破口, 对当事双方“柔性”执行化解纠纷。他把双方当事人叫到法院,引导双方抛开私人积怨,尽力降低因家庭解体对孩子造成的感情伤害。
赖勤告知申请人余女士,其享有探视权利的同时,也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要求其把拖欠数月的抚养费、医保费等悉数补上。同时,赖勤耐心做陈某母亲的思想工作,让她明白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母亲的探视与关怀。
接下来的两个周末,在双方当事人及小孩放假期间,赖勤利用休息时间陪同余女士前往陈某家里探视小孩,意在通过情感感化促使双方关系破冰。
渐渐地,围绕探视权问题,陈某开始愿意与余女士进行沟通,陈某母亲的态度也缓和了下来。最终,余女士和陈某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在孩子的探视方式、时间及地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也表示以后都将积极配合余女士行使探视权,这起探视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