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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拟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今日高明

近日,高明区民政局官网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记者注意到,高明区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拟进一步加大。不仅对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资助,更在运营资助等级评定中明确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老人的不同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最高可获150元补贴。

《办法》中明确了帮扶对象,即在高明区依法登记和备案,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各类民办养老机构。政府投资兴建,委托社会力量经营管理的养老机构,参照民办养老机构管理,也适用该《办法》。

其中,《办法》拟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民办养老机构而新增加的床位进行资助。新增床位按照每张床位一次性资助6000元标准执行。所需资助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在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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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爱养老服务中心内,一护工正在照顾老人

在运营资助上,《办法》提出,民办养老机构收住本区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人后,经评估,政府将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资助:一级护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二级护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三级或者其他一般护理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此外,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而民办养老机构可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办法》,荷城街道大爱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桂初表示,政府在养老方面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这让人感到欣慰。与此同时,李桂初认为,作为民办养老机构,前期的建设资金需要一次性拿出,压力较大,希望补贴能早点拿到。他认为,补贴下发后,将会大大提升养老机构内的硬件及软件设施,而这些设施的提升也会回馈给老人家,令老人家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照顾。


/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