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40元/人/年!三水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奖补方案
佛山日报讯 记者梁欣莹 通讯员詹岗琳报道:近日,三水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奖补方案(试行)》,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自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来,三水一直强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今年9月,三水出台了《佛山市三水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明确在验收指标设置上突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要求从镇(街道)、村(居)到自然村三级均建立该机制。
此次印发的《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奖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则通过采取考核奖补方式,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培育农村文明风尚,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得到长久有效保持。
方案实行“先建后补、鼓励先进”,支持和鼓励各镇(街道)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创建村类型和长效管理成效,予以财政资金奖励。每年度由区乡村振兴办统筹区级相关部门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镇(街道)农村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验收方予以奖补。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和精品标杆村的奖补标准分别为80元/人/年、100元/人/年、120元/人/年和140元/人/年。
此外,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应安排不少于区级奖补额度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配套经费,鼓励将村民分红与人居环境整治挂钩,强化村民参与意识。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至202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