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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出手!地铁上进食、外放手机声音等行为将被约束!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 见习记者杨杰报道:地铁上进食、外放手机声音、大声喧哗……这些行为以后在地铁上都会受到约束。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地铁运营、乘客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轨道交通局回应,将结合上述办法和本地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28日,广佛地铁的车厢内,有关乘坐地铁所禁止的行为均被张贴在各节车厢的醒目位置,关于饮食方面列车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焦点
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得外放声音

从整体看,《办法》就基础管理、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服务监督与提升等多个方面做出相应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影响运营安全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其中,针对市民较为关注的车厢内进食、手机外放声音等行为,《办法》就规定除婴儿、病人外,乘客不得在列车内进食,而且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此外,采用平衡车、自行车和电动车等代步工具的市民也需要注意,《办法》指出,不得骑行平衡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及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乘客也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办法》同时对客运服务作出细化要求。其中,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全天运营时间不应少于15小时,而衔接火车站或机场的线路有火车、飞机大面积晚点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要求运营单位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运营时间。
部门回应
结合《办法》做好贯彻落实

据了解,我国许多城市都出台过针对轨道交通乘客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其中,2016年11月起施行的《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线乘坐守则》就对携带的物品、禁止等作出相应规定。对比《办法》,上述《守则》尚未将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等行为纳入禁止范围,而进食行为方面也只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那么佛山市民在乘坐广佛线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记者今日从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了解到,《办法》对城市轨道的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都有细化规定,因此将结合上述办法和本地实际做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