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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底前,佛山全部行政村要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报道:《佛山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提出实施“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五大行动,共25条举措,全力推动佛山建设美丽乡村。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明显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目标要求,《实施方案》提出佛山的阶段目标任务,要求:

2019年年底前,全市行政村全面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等环境整治任务,各区行政村80%以上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创建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2020年年底前,全部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022年年底前,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025年年底前,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30%以上行政村达到特色精品村标准;

2027年年底前本建成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


▲美丽宜居村标准

特色精品村标准

为实现以上目标,佛山将实施“美丽家园”行动,着重解决乡村生活集聚区环境卫生脏乱差、村容村貌品质不高等问题,2019年年底前,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要实现明显提升。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2020年年底前,85%以上的村达到省定绿色村庄标准,力争每个村至少建成1个村居公园(含改造提升),实现村居公园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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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水井村休闲公园。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实施“美丽田园”行动,着重解决农业生产区域土地荒芜、面源污染、乱搭乱建等问题,大力推动基本农田高标准整治、鱼塘标准化改造,逐步将田园打造成城市新公园、市民休憩的好去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打造一批森林特色小镇、休闲农业小镇和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依托农业产业叠加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养生等功能,到2020年建成30个以上集农事体验、科普教育、采摘娱乐为一体的农业公园。

实施“美丽河湖”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重点解决农村江、河水系污染、水道不畅、岸线不美等问题,努力打造岭南美丽水乡。严格按照强化河长责任打赢黑臭水体剿灭战要求,到2019年年底,城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5%;到2020年年底,各区全面剿灭黑臭水体,其他河涌水质逐步好转。强化湿地保护和湿地恢复,到2020年,全市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湿地公园4个、市县级湿地公园25个,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公园体系。

实施“美丽园区”行动,重点解决众多村级工业园布局乱、形态差、污染重等问题。严格落实村级工业园综合提升工程的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市村级工业园综合提升的体制机制、配套政策基本完善,重点门户地区、环境和安全问题突出的村级工业园区综合提升全面启动,完成不少于全市村级工业园总量20%的用地的综合提升。

实施“美丽廊道”行动,重点解决沿铁路、沿国省道、沿旅游景区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境卫生水平偏低、美化不足和美丽乡村连线成片问题,大力开展“三沿一口”卫生整治和美丽乡村连线连片建设,促进城乡全域美丽。努力在2022年年底前将市域交通主干线两侧打造成具有岭南特色的魅力乡村风光带。全力推进“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大力打造以佛山一环东南景观林带和东平水道两条生态廊道为纽带,串联起沿线沿岸的里水等14个镇(街道),100多个村居,总里程超过100公里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塑造佛山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品牌。到2019年年底,示范带建设项目库要建立完善,部分重点项目要启动建设;到2020年,示范带要初步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