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来源于:南海检察微信公众号
大家好,
我是镜头。
专门负责为你讲述
我看过的故事 -


不起诉公开审查
3月29日,我随着南海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侦查机关承办人员以及政协委员等人一同来到派驻丹灶检察室,参加南海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进行的不起诉公开审查活动。

南海区检察院派驻丹灶检察室协调联系了本次活动的参加人员,同时精心布置现场环境,为审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营造既庄重又轻松的氛围。
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这个说法好像在哪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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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检察院邀代表委员参加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在检察官的介绍下,我发现,其实在我们公众看来,今天要审查的这件事似乎很小很小很小......小到我们觉得,身边都有不少这样的事情。
原来,犯罪嫌疑人阿强原是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某厂员工,因1200块钱的劳资纠纷窝了一肚子气。在越想越愤怒的情况下,他在该厂厂长的汽车车身及玻璃等位置喷上黑色油漆,大大地出了一口气!

不就喷个车嘛~
也不过是熊孩子长大啦?!
是,我们觉得事情不大,
为什么还上升到刑事犯罪呢?

其实,把人家车给糟蹋了,这么一来,气是消了一点,但是人家的汽车外观损坏了没法上街了呀!这相当于把车废了,搁谁谁不生气?
事后,厂长为此花费了9000多元的汽车维修费。
本来是一桩1200元的劳资纠纷,是一件可以找劳动部门解决的事情,在阿强的“升级”下,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侵犯了别人的财产,于是变成了刑事案件。而他,随后也被羁押起来。
(适逢春节,检察院审查认为阿强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于是解除羁押,转取保候审,让他回归家庭与亲人团聚过节。检察院的人性化执法让阿强家人感激不已。)

承办检察官认为,阿强虽构成犯罪,但事后其家属也及时向厂长赔付8000元,且取保候审期间努力工作,表现良好,如果能平息戾气,息诉止争,想必是最好的结果。于是拟做不起诉决定,并邀请相关方参加此次公开审查,征询各方意见。
厂长表示,“阿强钱也赔了一部分,只要这件事到此为止,赔付金额与实际修复费用存在的差价也都不予追究了。毕竟还年轻,留了案底对他未来也没有好处,就原谅他了。”
阿强表示,“自己涉嫌犯罪被关起来,因为恰逢春节还能回家团聚,甚至到现在不起诉,体会到司法的关怀,已经是很感激了。但是······”
但是,阿强依旧很不服气!他的欲言又止正是本次矛盾的引燃点——1200元的血汗钱,为什么说扣就扣!
在检察官看来,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使本次不起诉审查大家都签字了,也不能解决阿强的心结。

于是检察官找来公司财务人员。
经过现场反复沟通核实,阿强最终认同厂方结算工资的方式和数额,双方消除误会,解开心结,这才从根源上消除引发本案的矛盾。

曹爱琴(南海区丹灶镇金宁社区服务中心新市民服务专员、南海区政协委员)
南海区政协委员曹爱琴表示:“既然双方和解,也是真实意愿的表现,我也很支持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的规定,给阿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以后遇到这类纠纷能够多一点沟通,换位思考,理性对待,大事化小,避免矛盾激化,不要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触犯法律。”
检察官鉴于阿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损坏财物的手段较轻微,并无造成严重后果,其与被害人之前素无积怨,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阿强家属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并致歉,根据《刑法》规定,对阿强作不起诉决定。


看到这,我不禁想起安提戈捏说过,“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阿强虽罪不诉,也是法律之内的情。
我也经常见过此类微小的劳资纠纷,而现实生活中还经常出现和阿强一样的情况:当事人因不走正常化渠道解决问题,使用过激行为处理导致事态恶化。
其实这些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可他们是不知道解决途径吗?
还是不知道暴力产生的后果?
不知道法律可以维权,
也可以制裁违法犯罪?

于是检察官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借机在企业开一堂课,把这些问题说明白。所以我有了切换场景的机会——随后,我随检察官一行来到厂长所在工厂。

送法进企业

在处理阿强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基础上,检察官有针对性地送法入企业,开展了主题为“法治有你,检企同行”的法治微课堂。

他通过以案说法,列举工厂里经常出现的诸如欠薪、维权、举报等等问题,传播宣传相应的法律,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意在让职工正确理智对待劳资纠纷,对社会诱惑增加防范心理,同时,避免让职工和企业在工作生活中触犯法律,以更好地保护个人与企业的合法权益。
厂长也感慨到,“其实阿强这件事发生之后,他还曾一度煽动厂里其他同事,对工厂的正常运行还是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的。检察官及时跟大家说法明理,阐述暴力和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是不可取甚至会违法犯罪的,这也从这件事中解决了同事们法律上的盲区,安抚了同事们的心态。”

这下我算是看明白了,检察官本次外出公开审查,除了解决矛盾双方过节以外,还从保护民营企业的角度,为企业创造学法环境。
没有大教室,没有小黑板,更没有投影仪或者电视屏,即使环境简陋,场地有限,也不能阻止检察官就地说法!

在我看来,本次“公开审查 + 送法进企业”活动,既方便了当事人,延伸了办案空间,搭建了双方沟通平台,也更大限度地开诚布公,化解社会矛盾,让案件处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同时,通过创造学法环境,针对性讲解,让企业与职工也就此事吸取经验教训,防范潜在风险,这将有利于保护员工权益,促进其自身发展,同时也将助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相得益彰,值得点赞!

我是镜头——
愿世无纷争,争有用法。
愿法律的力量跟随着公民,
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好啦,这趟旅程的故事
就先分享到这了。
(盖上镜头盖,咱们下次再会)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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