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实施“4+4+4”重点工作为牵引,多个业务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整体工作呈现出与新时代发展同步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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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清新思路
厅党委建立落实“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三个会议”质量;
大力推进实施“4+4+4”重点工作,全年共立项督办重点任务641项,重点督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交办布置硬任务硬指标30项;
加强对第二批101个“固强补弱、创新创先”示范培养项目的重点培养和指导,推动各地司法行政工作特色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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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深度融合,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体现新担当
坚持把推进机构改革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省司法厅全员集中办公、依法治省办挂牌、上报“三定”方案、完成部门“三定”、领导选配、人员转隶等涉及机构改革的重要事项全部在2018年完成,走在省直涉改部门前列。
在机构改革中着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开展“身共处、情相融、心相通”主题活动,同步做好办公用房调整优化、涉改人员工作交接、党支部换届改选等工作。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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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协同发力,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呈现新局面
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工作的职能作用,提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
全面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全省70%以上县(市、区)、90%以上乡镇(街道)、50%以上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
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实现对21个地级以上市实地督察全覆盖;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全省180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在线考学,举办首次“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活动3.43万余场次,参与人数达4992.55万人次;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6家律师事务所、6名法学专家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2018年共承办省政府法律顾问业务623件,涉及财政资金近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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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良法善治,健全完善制度供给取得新进展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完成省政府2018年规章计划编制等工作;优先安排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规章项目,承办地方性法规23项、政府规章18项。协同省政府办公厅首次完成省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确定纳入清理范围3959件,宣布失效2475件,修订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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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创新迈上新台阶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力推动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配合省政府出台全国第一部《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
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引(试行)》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督察考评,核查处理国务院大督查第十九督察组转来的6条问题线索,连续第五年开展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发并全面应用依法行政考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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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守牢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加强监狱工作,积极构建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16所监狱的45个监区通过规范化监狱(监区)考核(复查)验收,全省通过验收监区达到97个。
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抽调205名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开展“震撼教育”近2550批次,约3.1万人次;广东社区矫正信息化体系被评为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全省全年共完成远程会见1.7万次,参加会见的服刑(戒毒)人员家属近3.8万人次。
抓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全力配合全民禁毒工程,落实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实现首批6个“四区、五中心”建设单位达标;年内新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工作站28个,全省总数达78个。
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共办理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598件、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3件、省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231件、省政府土地行政裁决案件72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系统全年累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283条。
创新升级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实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省政府民生实事,建立市、县两级示范点206个;搭建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全省共有3.23万余家人民调解委员会、17.17万名人民调解员,2018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9.72万件,调解成功率98.1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超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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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民宗旨,提升服务群众品质凸显新亮点
积极拓展升级优化广东法律服务网,于2018年4月9日全新发布,面向群众提供16类172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年共计为群众提供316万次服务;开展“法律大蓬车”宣传活动58场,惠及近300个村(社区);推动7项法律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平台,广东法律服务网覆盖全省3000万“粤TV”等有线电视用户;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广东法律服务网语音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12355等政府热线的联动,全省五级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约92.6%。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出台《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推动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省21个地市和98个县(市、区)开展评议,分别占比100%、80%,“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价位列全国第一。
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8年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共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45.6万余场次,直接调处矛盾纠纷近8.8万宗,引导1.9万余个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活动。
提升律师行业服务水平,全省律师共参与调解案件8580件、达成调解协议1890件,参与城市执法案件约3.35万件;省市两级组建律师服务团40余个,参与律师近2000人,共为250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治体检。
推动公证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风险防控、最多跑一次等试点;全年办理公证案件约146万件。
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全年办理司法鉴定案件约23万余件。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2018年全省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4万余件,受援人数15.88万余人;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品牌建设,全年分别为残疾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892人次、6.89万余人次。
组织实施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5.14万余人客观题和1.67万余人主观题考试安全顺利完成。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组织清理取消本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099项,保留3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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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创新创先,助力深化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业务领域改革,全面推进222项改革事项,其中180项已基本完成。
积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出台《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意见》《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2018年全省公安看守所新增律师会见室830间,同比增长48%。
推动设立代表处、合伙联营等涉外法律服务开放政策落地见效,共有6个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代表处31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1家,粤港协议联营律师事务所2家。深化公证管理体制改革,6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高标准组建运行。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在全国率先成立4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在全省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年全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8.17万余件;实现全省156家法院、123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5.81万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865件,提供法律帮助3.34万次。
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2018年全省共抽选人民监督员1756人次,参与案件监督评议490件;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选任人民陪审员近2万名。
积极参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
参与“数字政府”改革,省司法厅被省政府纳入“数字政府”改革4家试点单位之一,129项行政权力事项和46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其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在线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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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固强补弱,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2018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司法所得分排名第一。
推进科技信息化工作,与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实现人口、不动产等信息数据共享;
提升经费保障水平,推进落实“6+6+3”重点项目建设,已完成15个项目中的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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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先行,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
推进司法行政党的建设,全面启动模范机关创建;成立全省律师行业党委,实现省、市两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将“加强党的建设”等内容写入省、市律师协会章程。
加强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6个集体、4名个人荣获全国、全省“五一”劳动奖,9个集体、15名个人获省、部级表彰。
抓好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2018年厅领导开展谈话提醒34项50余人次,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328人次。
好看点一下 大家都知道

来源 广东省司法厅
编辑 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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