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通违法被行拘 民警为其养鸡10天

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民警为其养鸡。/南海公安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旖荻 通讯员钟显强报道:“快来取回你的鸡。”22日,接到南海罗村交警中队民警打来的电话时,李某仍有些难以置信。原来,近日李某因交通违法刚接受处罚,本以为受罚前从批发市场买回的活鸡已经“没谱”,没想到民警却为其养鸡10日。
10日上午,李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载着一笼刚从批发市场买回的活鸡准备到周边市场贩卖。行驶至罗村金船湾路段时,李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南海交警大队罗村中队民警查获。最终,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200元。
办案过程中,李某表示家人都在广西,自己独自在南海工作,身边无人能帮忙处理这批活鸡,便向执勤交警提议:“这批鸡等不到十天出来,扔掉可惜,不如送给你们吧”。
“我们是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我们的职责。你无证驾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对你进行行政拘留,如果你的财物实在无法找到合适的人处理,我们可以帮你想办法。”办案民警明确告知李某。
为了兑现承诺,罗村交警中队民警利用午休时间,在中队停车场一隅搭建了一个简易、安全的鸡棚。李某被行政拘留的10天里,警辅人员利用休息时间,照看这些活鸡,并定时向中队饭堂阿姨要来米饭,轮番地为它们添水添食。
20日,拘留期满的李某早已忘记自己“寄养”的活鸡。22日,民警提醒李某前来取鸡。在罗村中队,见到自己的鸡仍活蹦乱跳,李某高兴地向民警连声道谢,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遵章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