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套房子等你来!5月10日前高明单亲妈妈可申请公租房
佛山日报 2019-04-02 21:45

佛山日报讯记 者黎翠怡报道:今日(2日)记者从区妇联获悉,2019年第一轮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有意申请的家庭,可在5月10日前,到所属村(居)委会递交资料。

据了解,2019年第一轮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预计有房源14套,预计今年6月进行具体房源的配租。申请此次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申请人是单亲母亲,其子女需要申请人抚养,拥有本区户籍,且没有自有住房,无商业用房和价值10万元以上的机动车辆,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的公司等条件,才能递交住房申请。

申请人需到所属村居领取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申请表,并提交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具体申请条件及资料可拨打高明区妇联电话88829838、88889883进行咨询。

区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明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具有严格的配租、退出等管理标准。区妇联每年将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公租房的租赁家庭进行年审,并会同民政、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租赁条件的租赁家庭,应办理退房等相关手续,以保证让全区最困难、需求最迫切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获得公租房保障。